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栖霞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83号)的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栖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编制内教师。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包括新港中专校)、幼儿园新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非南京籍免费师范生不可以报名);
2.年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年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应为年1月1日后出生)
4.报考新港中专校相关专业岗位者可以是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但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符合上述1.2.3.4.条件者,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南京生源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