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速递散文入围待投作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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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黑夜

这个六月,鸟一直在折磨你。比如刚才,天黑下来的时候,你的孩子回家了。大学刚毕业的他站在门厅那里脱那双笨重的褐色皮鞋,鞋底沉闷地撞在地板上,你看见泥土和着一些植物叶子的碎屑粘在了瓷砖上。责备的话尚未出口,他已经按下了卫生间的灯,一抹光从门缝里泄出来。他推开门,明亮的光扑出来了。他扭头问立在门廊处的你:愿不愿意收养一只受伤的鸟?   受伤的鸟?你疑惑地问。   嗯,一只蓝色的鸟。它的翅膀被折断了,飞不起来了。他在光影里回答你。   NO,抱歉,我不愿意。你看着他,坚定地回答。   哦,好吧。他平静地说着,进到卫生间洗漱去了。你转身走到餐厅那里,看见了窗外摇曳的树影,斑驳的栅栏,一束红色的光在游走。你有一瞬间的迟疑,也有一瞬间的恍惚。你有些奇怪,关于这只折断翅膀的鸟,他居然没有再强求你。想到这的时候,你恍惚看见小时候的他,追着你质问:你怎么这么不善良呢?   卫生间里,水一直在流淌。他还是那么喜欢玩水,你克制着没有走进去关上水龙头。你在客厅里慢慢地走,想着渐渐长大的他,想着那些一路相随过的各色动物。想起早些年,你习惯了躲避家里的上空拖着各色线绳飘游的昆虫,习惯了半夜房间里怪异的响动,习惯了不轻易去触摸那些突然出现的改装过的容器。习惯了小小的他提着笼子,带着一只据说不是鼠类的鼠游荡。习惯了守候在暗处的流浪猫和流浪的狗,习惯了它们的眼神望见他的热切和看见你的淡然。   习惯了他总是坚定地追着你,为了不同的动物,不厌其烦地讲述各种的理由。只为了打动你,只为了你愿意容留和代他照顾他的那些伙伴。在遭遇拒绝之后,他总是皱着眉头瞪着眼睛质问你:你怎么这么不善良呢?   这个夜晚,你的身后,没有追着你质问的声音了。是他长大了吧。可是,那只鸟呢?你忍不住   睿睿带回家了。我们在野外发现了它,在一片草丛里。一只翅膀不知为什么折断了,连着一点点皮肉,可以三百六十度的转动。鸟一直在挣扎,我们抱起它的时候,碰到了翅膀,它的叫声让人受不了,听着那么疼。睿睿想帮它把翅膀固定起来,希望能长好了。   他迟疑了一下,接着说:其实,那个翅膀已经废掉了。我觉得,不如干脆剪断那个翅膀,虽然鸟会疼会痛苦。但是,也许鸟就活下来了。   也许吧。但愿鸟会活下来。你们回到各自的房间,你不得不承认,这个夏天,注定了鸟要折磨你。最初是那两只麻雀,自从w告诉你两只麻雀的事,你就开始   你注意到,早晨总是被麻雀叫醒的。麻雀们唧唧咋咋,像开会,像聊天。躺在床上,透过纱窗,看见麻雀的身影不时地飞过。你知道它们的家不在树上。麻雀总是成群地来,扑棱棱地落到院子里,在土壤和树荫下跳来跳去,在草丛和藤蔓里钻进钻出。或者飞到树梢上,一只飞上去了,一只跳到别的树枝上了,留下颤动的枝叶摇摇晃晃。这里的麻雀不怕人,这里的麻雀叫的很欢畅。那么,那两只麻雀呢?生长在山上的两只麻雀是不是也这样的欢畅呢?   故事里的麻雀总是不肯来。无论怎么想,在你的意境里,出场的都只是一只麻雀。那只麻雀立在树梢上,静默着,看着远方。于是,你对那只立在树梢的麻雀说:麻雀,我们一起看蓝天吧。你这样想的时候,幻境之中它似乎了歪了一下脑袋,仰起了脖子。你跟着仰起头去看蓝天了。一转身,看见麻雀依然静默在那里。   麻雀,到院子里来。你对那只麻雀念叨着。意念里,看见那只麻雀俯下身子,飞过来,落到了长满植物的土地上。可是你想蹲下来的时候,却发现它又立在树梢了。就这样,麻雀一直纠缠着你,你不知把它安放何处。   w说要去看那两只麻雀的窝。可是在去的路上,他击落了一只麻雀。他说他不知道麻雀会飞起来,就在他松开弹弓的皮筋的瞬间,那只原本还在树上东张西望的麻雀忽然就张开翅膀跃起来了。而他原本是要击落麻雀头顶上方的那片树叶的。麻雀在枝叶摇晃的背景前扑棱棱地挣扎着飞,接着从半空中跌落到荒芜的戈壁上。他跑去看的时候,悲伤的麻雀死掉了。w说他很内疚。   其实,你看见w悄悄地揣了那把弹弓,放在了橘红色的布口袋里。弹弓是木头做的,黄白的枝杈状,清晰的植物的纹理,黑色的胶皮,弹性极好。你和w都忘了,其实弹弓和石子,还有人的欲望,才是麻雀最可怕的敌人。   w给你发过一张照片。照片里,一只麻雀偏着头,好奇地看着依着墙根生长的一株植物。那株被太阳嗮蔫的植物耷拉着花冠,懒懒地生长着。你不认识那株植物,w说是凤仙花。   凤仙花吗?你就想起海娜粉了,想起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凤仙花。小时候,你见过春天发芽之后的凤仙花,也见过夏天里开花的凤仙花。夏天,凤仙花开花的时节,也是女孩子蠢蠢欲动的时节。那些粉色或是紫色的花朵如蝴蝶一样盛开的时候,女孩子结伴摘下花瓣,放在干净的碗里面,期待着天快些黑下来。当夜晚来临时,小心翼翼地在那些花瓣上和上一小撮的白矾,将花瓣和白矾一起捣成泥状。洗干净手,抹干指尖上的水气。然后小心地把花泥抹在指甲上,再用宽大的植物叶子包裹好每个指甲。整个夜里,女孩不敢沉睡,不敢翻动身体,不敢乱动手指。坚持到天终于亮起来了,女孩迫不及待地剥去植物的叶子,慢慢地洗去指甲上的花泥,就可以欢喜地端详染红的指甲了。   还有女孩用凤仙花的花瓣染指甲吗?你端详着那张照片,看着花。看着看花的麻雀,就想起小时候染指甲时听过的一个传说:麻雀去捉虫子,遇见了一些种子。麻雀很喜欢这些种子。于是,麻雀吃了那些种子,还带了一颗种子到窝里来。蛇吃掉了麻雀,黄鼠狼吃掉了蛇,狐狸吃掉了黄鼠狼,老虎吃掉了狐狸。最后,凤仙花的种子通过老虎排出的粪便又回到了土壤中,春天一到就重新发芽了。   有很多年没有见过凤仙花了。麻雀还认识凤仙花吗?麻雀去吃虫子,会遇见种子吗?麻雀会吃了那些种子,也会带一颗种子到窝里去吧。只是,有多少麻雀遇到了蛇呢?你更愿意相信,麻雀吃了种子,种子又通过粪便回到了土壤里。于是,再一年,我们遇见了那些花,   那些花开在我们要去的路上,红的,黄的,一朵朵,娇艳着。就好像这个夏天,凤仙花再度与你重逢了。你去摆弄桌上的塑料盒,盒子里是咖啡色的粉末,等会它们会变成浓稠的液体,然后敷在你的头发上。粉末是凤仙花的根茎磨成的,人们叫它海娜粉。这个夏天,你开始用海娜粉包头发了。因为,你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多了。而海娜粉纯天然,无刺激,可以有效的遮盖白发,让你的发更健康更美丽。至于凤仙花的花瓣,是不是混合在粉末里,或者是去了别处,那是你无从知道的。   现在,你要在粉末里加一些温热的水,打一个鸡蛋,倒一勺清油,放一些糖和醋。这个过程就像做菜,用海娜粉包头发的女人们都这样做。她们说鸡蛋会给头发缺失的营养,油可以使头发更有光泽,糖和醋会让头发柔顺光滑。当然,也有人会在里面添加其他的东西,比如咖啡,茶叶。比如蜂蜜,橄榄油。你会加什么呢?   你端着盒子在厨房里踌躇,孩子急匆匆地出来,去穿那双笨重的鞋子,他对着云南白药,药棉,碘伏,还需要什么?   孩子说:鸟的翅膀断掉了,在流血。睿睿要这些东西,包扎鸟的伤口。   出门的时候,孩子说:也许断了翅膀,鸟可以活下来了。他的身影闪在夜幕里,带着希望到那只鸟的身边去了。只是,失去了翅膀,鸟,愿意活吗?你知道,那只鸟,要走了。黑夜过去,太阳出来的时候,那只蓝色的鸟会回到土壤里。鸟,还会生长。你会洗去裹挟在头发上的那些厚重的物质。凤仙花的根茎,鸡蛋,蜂蜜,油,糖,还有醋。它们陪伴了你一个夜晚,滋养和呵护了你的头发。至于白发,黑夜过去,会变成什么颜色呢?亲爱的黑夜,希望,发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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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活成一株芦荟

看到“生如夏花”的命题,很自然想起了梅艳芳唱的《女人花》,“女人如花,花似梦......”每次一听这首歌,我脑海里会有画面感:一阵风过,枝头的花儿在风中颤抖,风过花落,一地的花瓣伴着飘零破碎的心,离开了枝头,生命不再鲜活,梦也随之散落一地,如同梅姐翩然远逝的那一缕芳魂。自古以来,无论是文人骚客或胸无点墨之人,都喜欢把女人喻为花。由此,男人们方能名正言顺地做起护花使者。年轻时,我也把自己看作是花,仿佛轻轻地一摇曳,便迷蒙了男人的眼。润风轻拂,低眉含笑,魅人的迷香就钻入了男人的五脏六腑......精致的花盆成了我的栖息之地,尽管我并不是一朵娇贵的花,但又觉得应该遵循女人如花这个特定的模式活下去。时日渐长,花做得累了,因为,做花就必须要美丽,要绚烂,要适时而开,还要在秋风扫落叶时顺便把自己的落红也清理了。经过了漫长死寂的隆冬之后,又要笑眯眯、俏生生的在春风里一展风情。若不然,你有可能被丢弃,在泛着恶臭的垃圾桶里静静地死去。于是,在某个萧瑟的秋里,我随风儿一同流浪去了,那一个精致的花盆,像一副桎梏,妨碍我的成长,阻塞我的呼吸,拴缚我一颗自由不羁的心。从此,这世上少了一株花。那一个已遍布霉苔的花盆,在清洗之后,或许又有另外的花儿被栽种进去,期待阳光,渴求雨水,在四季的轮回里,开放、凋谢、枯萎。不想做花了,当然更不会养花,对花草的认知也很贫乏,只觉着年岁大了,该静下心来修点雅兴,为安度晚年做些必要的准备。为此,前年装修房子时特意给自己建了个花园。一切妥帖,当我踏入花园的瞬间,是有些无所适从的,那一刻,站在光秃秃的花台前,我无法想象今日的满庭芬芳。掰指算来,除了一株朋友替我栽下的栀子花,我自己买回来的花都夭折了,只有当初随意放进去的几株芦荟,竟然长势惊人,蔓延能力超强,一株连着一株,小小的花台已难以容纳。我只好买来很多花盆,将体型较小的移植到了卧室和客厅。如今,我的室内外已是一片盎然的翠色,芦荟本就无所谓春夏秋冬,终年常青。说真的,我不知道芦荟还会开花,问过很多人,他们也没见过。神奇的事偏偏发生了,花园里的一株芦荟开花了。我看到在主茎和一个分枝的尖端长出了几串有如麦穗状的花束,花穗长约10厘米,颜色为橘红色。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非常幼稚的拍了照在网上询问,才知是芦荟要开花了。后来我查阅过资料,芦荟开花很少见,且是吉兆,这无疑给我平静的生活注入了一丝欣喜。讶异之余,我仍然感喟芦荟太过平常,没有妖娆的姿态,没有摄人的香气,长得平平板板,如同一个未发育成熟的少女。叶片的两侧还有很多小刺,似乎脾气也不太好,在我打理花园的时候,稍不留意,总会将我还算娇嫩的手背划伤。有时候,我又恼他们,长相如此平凡,却生就一副暴脾气。不过,当我用他们的汁液来清洗我脸上的污垢时,又忍不住赞叹他们的温润和清爽。呵呵,他们跟我很像,看似脾气坏,却不失一颗柔软的心。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不屑于去栽种他们。从前,我也这般认为,他们上不得台面,只能在角落里静静地生长。如今,我知道了,芦荟的花语:洁身自爱,不受干扰。果然如此,他们不与百花争艳,不与参天大树比伟岸,不与垂柳比婀娜。他们悄悄地落地生根,悄悄地长出厚实的叶片,净化着污浊的空气,悄悄地将自己翡翠般的汁液给予人类,做成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和化妆品。他们随遇而安,不骄不躁,不似娇丽的花儿般长了一张媚俗的脸。他们才更像君子,即使盛放,也低调得令人不易察觉。我以为,他们开花时,会跟其他花儿一样,仰着头,骄傲着,不屑着,散开绸缎般的花瓣,在阳光的辉映下,在风儿的呢喃里,傲然绽放。怎料,在我愚蠢的等待里,他们的花期已过。我终于明白,唯有芦荟花,才是把“低调”这个字眼诠释得如此完美的植物。他们未开时,花苞是向上的,一旦开放,却低垂下来,只于花瓣的末端探出几根不易察觉的花蕊,整朵花的形态羞答答的,好似新娘头上的红盖头,只待新郎来掀开。其实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开放,因为不了解,所以我错过了。的确,他们的花期太短暂,短暂得我来不及慨叹。芦荟花,具有清肺止咳,凉血止血,清热利湿的功效,谁能知道,那一抹金黄的羞涩、内敛、沉稳之下,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药用价值,更别说叶片本身的营养价值和净化空气的作用。可是,为什么少有人去赞美他们呢?为什么世人眼里只有那些繁花丽色?而不愿俯下身去触摸一下芦荟坚实而平滑的叶片呢。不错,他们太不起眼,他们太低调,他们太普通,他们的生命力太顽强了,顽强到无需照料。若我也能像芦荟有这般淡然的心态,那么,生命里的荣辱悲欢、爱恨情仇又算得了什么。人的一生,活的不是光鲜亮丽的外表,而是活得有质感,有内涵。在漫长的人生路上,一点一点丰富自己,不愧对几十年的生命历程,不至于给自己留下遗憾,不至于赤条条的来,再光溜溜的走,总得留下点什么吧,总得让一些人记住你,让他们为你的离去扼腕叹息。说到底,人都需要一种存在感,一如阳光的明媚,月亮的清辉,雨水的润泽,能够真切的感知,能够活出色彩,便是一种存在感。回眸的瞬间,才发见自己的肤浅,释怀的刹那,我得到了重生,也活得更简单却有深度了。何必非要让自己活成一朵绚烂的夏花,如果可以,做一株四季常青的芦荟,虽无华丽的外衣,可内里充实,且不乏激昂、喷薄的时候。一如我花园里的芦荟,经过了漫长的生长期和隐忍,终于在这个火夏绽放了。只是,他们的绽放秉承着一贯的低调,给那些招摇花儿们上了最好一课。绽放,也要有价值的绽放,至少,能为他们的主人贡献些什么。芦荟花只携一抹橘红,便将我的花园晕染得满庭生辉。他们凋谢的花瓣,一经晾晒,又是最好的药引。瞧瞧那些娇矜的花儿们,得了养殖人的精心培植,一场雨落,却坠入泥里哀泣,连一丝念想也不给人留下。如果我的文字也能如芦荟般,保持着生命的本色,休管身边是风华绝代的牡丹,还是艳红似火的玫瑰,笃守一颗散淡静雅的心,不艳羡旁人,一如既往地写下去,我想,我一定会为自己感到自豪。毕竟,写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浪漫或随时都充满激情,很多时候绞尽脑汁也敲打不出一个字,能够坚守这一份清苦又令自己疯狂的文字组合游戏的人,都值得敬佩!纵观众多平凡的写者,与芦荟有何区别?也许一辈子都默默无闻,永不为人所注目,那又怎样?我们喜欢,我们甘愿,我们以文字去诉说自己的情怀,我们以文字去展露世间一切的美丑与悲喜。文字可以是刀剑,可以是蜜糖,可以诉尽沧桑岁月,可以道出人间传奇,也可以将一个个字缠绵成永恒的爱恋。我们的人生肯定都不完美,但我们能让自己在文字里完美,这便是文字的妙处。这世上,美丽的花儿实在太多,或秀丽淡雅,或暗香袭人,或怒放枝头,或孤芳自赏。但是,花开了,总会有谢的时候,芦荟却不会。我愿像芦荟一样,无论被置放于花园,抑或被弃于角落,毫无怨言,以自己的清新翠绿去撑起一片洁净的天。我将双手伸向高远的天空,如同芦荟每一层叶片,剑指蓝天,这是一种舍我其谁的高姿态。成功与否早已不重要,我只希望自己像一株芦荟,历经无数的寒暑雨雪,最终等来那一刻的盛放。即使是盛放,也悄无声息,继续醉心于我热爱的文字里,用文字来涤尽心头的躁动,用文字铺就一片盎然的绿,在这个火夏里,清洗灵魂里的杂质和火烫的身体。用朴实真挚的文字来承载梦想,而非让梦想在文字里变得浮夸而飘渺。我知道,不是每一株芦荟都会开花,但能把生命里的一次偶然活成一场令人惊艳的花事,人生会更加丰盈。感谢芦荟给我的启示,不是一朵花,依然蓄积着能量,寄望着花开的刹那。我要像芦荟那样活着,无人欣赏,也要活得坚强!我记住了,芦荟的花语:洁身自爱,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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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霞飞

一直想看到绚丽的云霞,红红的,像火焰在燃烧。我曾一次次走在路上,站在院中,向着天空眺望,却总难如愿。   儿时的记忆又在心头飘起。   我立在高高的房顶上,眺望远方。   天边飞着朵朵白云。阳光一照,如千羽飘散,似金鳞闪动。稍时,云朵又连成一片一片,像飘动的彩绸。明黄、玫红、淡紫,一片缤纷。   天空慢慢映出一张张迷人的笑脸。   她,淡扫蛾眉,明眸顾盼,脸颊飞起红云。她,长发及腰,肌肤胜雪,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她,一脸妩媚,明净的额头闪着智慧的光泽。   她们从文字中走来,走进我幼小的心灵。我想象着自己成为她们的模样,站在人群中,周身散发着迷人的光彩。   多年后,我没能成为一缕红云,倒像极了我家院中的那棵石榴树。   老院的石榴树,一过秋天,便落光树叶,露出黑黢黢的枝干。那根最高的树枝,刚刚够到房檐。它的树干只有手臂那么粗,长得歪歪扭扭,上面还生有好多树瘤,犹如风干的古人。   谁喜欢找你,长得又矮又胖,跟猪一样!   我以为走过来一个漂亮妞呢,没想到是一个丑八怪!   你就穿成这样来我家吗?你没看见别人是怎么打扮的?   一句句话,像一根根针扎在我的身上。丑陋,成了一道阴影,笼罩了我整个心灵。我滑入自卑的深渊,把自己牢牢地锁在一个狭小的世界里。   眼前闪过同学们恳求的目光。在学校的舞台上登台表演,这怎么可能?!我像受惊的野兔,慌乱地逃离大家的视线。别说是面对几百人,就是几十人,我也会心惊胆战。我无法接受众人挑剔的眼神,不敢直视他们的指指点点。我更不敢想象他们看到我时大笑的模样。为此,我只能选择让大家失望。   不要选我!不要选我!我闭着眼,低着头,一遍遍地念叨着。我躲着领导的目光,害怕得像一只缩在墙角的白鼠。我不敢也不想,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暴露自己的弱点。   在行走的路上,我一次次谢绝了命运的眷顾,放弃了让自己闪亮的机会。我像一条不知名的小河,在时光的怀抱中静静地流淌。我更像一片被吹进谷底的枯叶,面前只有灰暗,没有明媚。我认定只有改变容颜,才能让自己走出那扇大门,还自己一方晴空。   我每日沉浸在无尽的忧伤中,在无聊和空虚中消磨着光阴。我闲置了思想,荒芜了心灵,日子过得如乱草一般。然而,退却没有让自己归于平静,反而使自己尝到了更多的冷漠和蔑视。   像是一夜之间,世界就变了模样。   朋友坐车南下,她要到四季如春的城市与各路名师切磋技艺。她本是一只小小的蜂蝶,却一直做着振翅高飞的梦。如今,她终于如愿以偿,以鹰的姿态飞向南方。她将在千百人的大课堂上,展示自己的才华。   她是我的小妹,长相一般。平日里默默无闻,普通得好似开在田间的一朵雏菊。谁曾想,她的心中早已埋下一粒种子。多年后的今天,她突然在一片繁花中独领起风骚。   太阳在慢慢西移,天边卷起万千浪花。金色的阳光中,我看见自己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佝偻着身体,艰难地行走在荒野上。我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双目无神,腹内空空,如一根稻草在时光中摇摆。   远处飞来无数白色的羽片,是蒲公英的种子在四海里漫游。谁将生根发芽,蓬勃长大?谁又将稍纵即逝,化为乌有?生,是契机,也是幸运。我拥有了生的机会,但何曾有过生的热情?   石榴树开花了。它一扫往日的灰暗,似一位娇俏的女子站在阳光下,露出迷人的微笑。在那满树翠绿中,石榴花如一团团红色的火焰燃烧在枝头。那不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点缀,而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热烈和张扬。它们尽情地绽放着,似乎要把整棵树变成灿烂的云霞。   一无所有的我,又该如何怒放自己的生命?   偶然间,我去了一个女人家里。她大约五十岁左右,身高不足一米五,皮肤黝黑,额头布满深深的皱纹。看着她,我不自觉地挺直了腰身。然而一进她的家门,我顿觉汗颜。十几平米的两间房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却感觉不到一丝丝脏乱,一点点拥挤!每一件物品都似一个乖巧的孩子,整整齐齐地站在自己相应的位置。它们一个个都被擦洗得干干净净,闪着动人的光泽。清爽,是给我唯一的感觉!霎时间,我对这位很不起眼的女人,充满了深深的敬意。   多年来,我一直以为,一个女人只有美丽脱俗,才会让人喜爱,令人仰慕。慢慢地才知道,即使再美的人也有缺憾。对于病残人,健康是可贵的。对于孤寡者,亲情是难得的。山峰高耸,也羡慕田野的辽阔。江河汹涌,也羡慕池水的平静。百花艳丽,它们又何尝不羡慕绿叶的持久?   原来人生的精彩,并不在多么华丽,耀眼,而看能否活到极致。一个人若能于幽寂处吐露兰香,于繁华处淡若百合,于风尘处静如莲花,于庸常处似榴花夺目,此生也定会留下沁人心脾的芬芳。   慢慢地,我放下执念,走出自卑,让阳光照进心灵。我捋顺纷乱的思绪,让内心渐渐趋于沉静。   细纹从额头上生出,斑点在脸颊上显现。我的眼睛里没有了澄澈,白发在鬓角丛生,岁月也隐去了肌肤的光洁。我毅然穿上红色长裙,发髻高挽,以一株花的姿态站在风中。我微笑着,放下忧伤,让日子从脚下沉甸甸地走过,像金子一般。   我学会了在空闲的日子里,让书籍与心灵做伴,用文字放飞心情。我试着在众人面前吐露心声,试着面对几十人的注目做到从容不迫。我试着独自走出家门,将视野放得更大更宽。我学会了坦然接受别人的不屑,学会了冷静面对他人的指责。   改变,让我赢得了赞美,拥有了自信。在此后的日子里,我用快乐驱散阴霾,用充实压倒无聊。生活渐渐多了明媚,多了希望。   夕阳西斜,发出柔和而明亮的光芒。天边的云朵被阳光染成桔红色,像红红的火焰在烧。慢慢的,云霞变成了大红色,如同大朵大朵的石榴花绽放在天空。我仿佛看到自己成了一朵红云,飘浮在空中,与万道霞光融化在一起,将生的热情迸发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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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凤如花

我和老伴每天接送四岁的外孙女上幼儿园,都要途径一所公园。最近恰逢炎炎夏日,我们送了小孩返回时,走到那片芳草如茵、苍松翠竹的绿荫下,总要在那里寻一处石凳坐下休息。我看到了那绿树丛中的一棵树,开了一树的红花,花色鲜艳如火,布满树梢,火红一片,异常醒目。我问妻,那是什么树?妻说,那是凤凰树,又名红花楹、火树。妻还说,这树夏天开花,南方许多城市都有,越热的地方这树长得越好。我欣赏着花园里那棵凤凰树,很佩服妻子的见多识广,许多方面知道的比我多。我不禁对坐在旁边的妻子肃然起敬,是呀,她的人生不就如这棵开满红花的树吗。妻子这时正在唱着那首《七朵莲花》,美妙的歌声悠扬婉转,在这花园之中悦耳动听。妻子很爱唱歌,当年在工厂的文艺会演上,妻子代表技术处上台表演了独唱,唱的是那首马玉涛原唱的《老房东查铺》,妻子把这首歌演绎的非常完美而深情,荣获当年演出的一等奖。妻子平时就喜欢唱歌,而且唱得很好。许多人都感叹,玉凤没有碰到机遇,要不也会是一个很出名的歌唱家。他们说的玉凤,就是我的妻子。何止是唱歌,妻子的人生就是这样,虽然错过了一些机遇,但是人生依然精彩。妻子叫玉凤,在我的心中,玉凤如花,就像那凤凰花,花开满树,鲜艳如火。玉凤,自古又称玉凤佩,是很珍贵的玉器,许多文人都有吟诵。妻子有这样一个浪漫的名字,更有娇艳的容貌和身材,让四十多年前的我一见钟情,我们就有了自己的幸福小家庭,还有了可爱的女儿和儿子,妻子也为这个家贡献了自己的一生。妻子比我小两岁,读高中时遇到文革,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他当年的同学告诉我,玉凤在中学可真是全校的拔尖人才。在那所中学,从初中到高中,当年的玉凤成绩名列前茅,一直担任班长和学生会主席。她的作文,每一篇都是范文,常常被老师拿来给同学讲解。玉凤各科成绩都优秀,班主任老师评价这个学生是北大清华的后备。玉凤更突出的是外语,发音准确而口语流利,人的外形也端庄漂亮,当年的外语老师建议她放弃北大清华,准备考北京外语学院,这个老师还给自己在北外当教师的同学写了信,极力推荐自己的这个得意门生,说她外语好,人也靓丽,是做外交人员和翻译的料。可惜,文革爆发了,玉凤失去了继续上学的机会。由于父母身边无人,属于留城范围,也没有下乡当知青,留在家里照顾年迈的父母,后来还帮助照看哥哥姐姐从外地送回家里的小孩。一直到关于可以顶替接班的政策落实,接了父亲的班,她父亲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老铁路。玉凤就这样进了铁道部成都工厂,这是个万人大厂。难忘那青春的岁月,那时我刚由西安交大毕业分配到这个工厂,我这个当年的臭老九也在班组接受工人再教育。正当我不安心工作,想调离这个厂的时候,那天我在电器库领料时看到那个年轻貌美的女孩,让我眼前一亮,我立刻被迷住了。那女孩,高挑的身材,漂亮端正的五官,白里透红的皮肤,两根又黑又粗的长辫子,说话间露出洁白的牙齿……我请班组的师傅杨大姐帮我打听那个女孩,杨大姐笑着说,我认识,叫玉凤,进厂不久。我请杨大姐帮我带话,我想与她交朋友,在那个年代是不好意思亲自去说的。杨大姐给我回话说,厂里有不少于一个“连”的人想与她交朋友,都是你们这些大学生。杨大姐说,你自己想办法多接触吧。那天,我用俄语写了封信,请杨大姐交给玉凤。下午,杨大姐带回了玉凤的回信,也是俄语写的,漂亮的字迹,词语表达准确,说了她自己的意思和心情。从此之后,我利用领料的机会经常到电器库去,争取多与玉凤接触。玉凤工作上真不简单,库房管理井井有条,她管理的上千种材料竟做到过目不忘。我也常用点小聪明,在一些电子电器的规格型号上给她讲解和帮助,那是我的专业特长。过了不久,杨大姐给我传话,说玉凤愿意与我谈朋友,她看中你是重点大学西安交大的大学生,知道你的技术不错,会有好的发展。我听了之后非常高兴,立即跑到库房去,恰好没有外人,我悄悄地对玉凤说,下班后我来找你。那天下班后,我们在库房办公室开始了第一次约会,我们谈了很多,谈各自的学习和生活经历……。从那天起,我们经常约会,交谈逐渐深入。中秋节那天晚上,玉凤带来了月饼,我们相拥着在工厂花园里赏月,玉凤告诉我,她父母同意我们交往了。我太高兴了,在我的记忆里,那晚的月亮是我这辈子看见的最大最亮的月亮……那年年底,我们办了结婚手续,一起回到我的家乡贵阳,父母看到我带回这样高大漂亮的媳妇非常高兴,办了十几桌的酒席,很多亲友和街坊都来祝贺,整条街道都很轰动,人们都说老王家的大儿子娶回来一个漂亮的媳妇。婚后的日子,妻子全心全意投入小家庭,我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技术工作,有了许多科技成果,很快就入党提干,担任工厂技术开发部门的领导。妻子工作和家庭一肩挑,负责全家人的吃喝拉撒,最大的功劳是把我们的两个孩子培养成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女儿、儿子都继承了妻子的遗传基因,读中学时,女儿身高1米7,亭亭玉立,儿子身高1米86,英俊潇洒。女儿、儿子从小学就崭露头角,初中毕业时两人分别以当年最高分进入成都市最好的重点中学石室中学和成都七中。高中毕业后,女儿考入华西医科大学,研究医院的副主任医生,现在负责专家门诊。儿子被保送到西安交大,毕业后工作于四川电力公司,现在是一个部门的领导。儿女长大成家后,妻子又承担起照顾孙辈的重担。如今,我孙子已经14岁了,正读初二,成绩很好,身高接近1米8。外孙女四岁多了,女儿当医生很忙,作为姥姥的妻子也是全力照看外孙女,晚上带着外孙女睡觉,白天接送外孙女上幼儿园,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我不会做家务,家中的大小家务都是妻子包揽,特别是女儿和儿子的成长,我妻子的功劳最大。难忘七十年代的那些艰苦岁月,我半夜醒来,看到小屋的灯还亮着,妻子正熬夜在给孩子们缝制棉衣。妻子会做面食,这在南方地区很难得,妻子做的馒头、包子、饺子,孩子们最爱吃,可能是面食养人,我们的孩子都比同龄的其他小孩发育的好。还记得两个孩子上高中的时候,他们住校,我们厂休息星期二,每个周二的上午,妻子清早就开始忙碌,为儿子和女儿包饺子,煮好后分别用两个饭盒装好,再用毛巾包着保温。我们骑着自行车,给儿子和女儿送到学校去。从工厂所在的东郊到孩子们的学校,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我们要在午饭前赶到。我的永久,妻子的凤凰,并排行驶在那条路上,回想起来虽然很累但也很浪漫。骑车进入市中心,妻子到位于磨子桥的七中给儿子送饭,我到位于文庙街的石室中学给女儿送饭。每次都正好赶到学校的午饭时间,看着女儿吃着她妈妈包的饺子,吃得那样香,同寝室的其他同学是那样的羡慕,我很开心,我想儿子那边也是同样的情景。给孩子们送完饭后,我和妻子约好在府南河畔会合,在那风景如画的河边休息片刻后再返家。孩子们没有吃完的饺子,妻子都让我趁热赶紧吃了,她说男人经不得饿,我知道她是故意多包了一些饺子,让我也能充饥。我对妻子的敬重是由心而生,回忆妻子这一生,我万分感概。妻子为了我们的小家和孩子,放弃了许多自己的机会,特别是文革后恢复高考时的上大学机会。单位有两次保送她就读铁道部大学的机会,领导找过她,她放弃了。那时,女儿四岁、儿子三岁,妻子怎么能舍得离开他们……。不管是在单位还是在家庭,妻子就像一个超人一样不知苦不知累,干什么都喜欢雷厉风行。妻子在我们这个万人大厂,其实比我还有名气。妻子进厂后,先后在物资部门管材料,在技术部门管资料,工作都很出色。妻子为人正直,敢于讲真话,反映职工的心声,连续当了20多年的职工代表一直到退休,都是职工自发选出来的。妻子在每次职代会上,总是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真实地反映群众的各种意见。他们科一位很有声望的老会计在很多人面前说过,如果科长也可以通过选举产生,玉凤将是我们科的第一任女科长……有一件事,最能反映妻子火辣辣的真性情,那件事也与我有关。那年,工厂调整工资,文件上讲的冠冕堂皇,看表现,看成就。我根据文件精神很好地进行了本单位的调资工作,让大部分职工都基本满意。我们中层干部的调资由工厂党委考察,集中办理,那年中干调整工资的结果,没有我。我一贯忍辱负重,心想这次就这样吧,下次努力吧。我那刚直不阿的妻子,看到了调资过程的一些不正之风,她独自一人去到工厂党委书记的办公室,大声质问那个书记,像我爱人那样兢兢业业干实事,而且又有科技成果的干部,不符合调资的范围吗?你喜欢那些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小人,你想把这个工厂带向何方?请你记住,从古至今,顺民者昌,逆民者亡,望你好自为之……说时迟那时快,妻子顺手把那书记的茶杯拿起来猛摔在地上,砸得粉碎。其实那个书记也是和我同期进厂的老五届大学生,相互之间也认识,但我们从来没有上门去送礼拉关系,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脾气和做人原则。不知是巧合还是天意,那年的年底,这个书记真的就下课了。我们老夫妻退休后,我继续发挥余热,还在一些单位兼职,在省电力电子学会担任理事和咨询工作,妻子则在家里承担全部家务和照看孙辈的重担。晚年的岁月,我热衷文学,喜欢上网写文章,在多家文学网站担任编辑和版主等,有几十万字的文学作品发表于文学网站和刊物,皆因那未尽的文学梦。对此,妻子也很支持,有时还对我的文章提出修改意见,妻子的文笔其实很好。妻子也有她的爱好,种了许多花草,我们家的阳台上一年四季花香不断,妻子喜欢唱歌,我们家里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现在,我坐在家中电脑前书写这篇文章,客厅里又传来妻子的歌声,“有一片美丽的海,七彩莲花开,……”,那悠扬婉转的动人歌声让我陶醉。这首动人的歌《七彩莲花》是火风创作于汶川地震之前,在当年各地的赈灾义演上都曾经广为传唱,现在火风的儿子霍尊重新演绎了这首歌。这首抒情歌曲唱出了妻子的心声,祈求平安健康的心情。在佛学中莲花代表着智慧、解脱的境界,莲花“出污泥而不染”,人们自然联想到它的品性高洁。在我心目中,妻子如夏天的凤凰花般灿烂,也如夏天的莲花般的纯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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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之痛

我睁开双眼,有种时光停滞的错觉。满目白色的物体,包括我身上盖着的被子。渐渐地,灯光与人影在空间里清晰起来。我听见亲人在说,醒了,醒了。   是的,我在一次剖腹产手术之后苏醒,时间的脚步正好停在一九九零年的五月十六日午后二时二十六分。我是半身麻醉。在经历分娩前剧痛,进入手术室上麻醉药到腹部伤口被医生缝合,我意识始终清醒,像夏季的湖水,在荡漾。而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如同一朵在风雨中的夏花,飘摇,低吟。不久,我觉得自己太累了,迷迷糊糊地睡去。   病床就在窗口,我的目光漫过玻璃窗,看到一棵不算大的苦楝树。那一簇簇浅紫色的细密花朵,梦境般地开放在绿叶之间,沉郁,虚幻。对我来说,仿佛夜晚天空的星星,冷峻而又深邃。便无端地遐思起来。腹部的隐痛,似乎还能忍受。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站在一棵苦楝树下的情景,浮现在眼前。她就是童年的我。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我的视线延伸进那低矮的老屋里,暖风阵阵,苦楝的花香,很浓烈,薫得我直想打喷嚏。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慌。我的奶奶侧身躺在一块门板上,大人们围在我的奶奶和老医生的身旁,他们一声不响,父亲和叔叔各端着一个盘子,里面有许多相碰后发出清脆声响的器具和一团团白色的东西,母亲用毛巾给老医生的额头上擦汗,婶婶握住奶奶的一只手,嘴皮子不停地动着。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经受疼痛带来的恐惧感。后来回忆起来,那情景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模糊而又陈旧,觉得人,仿佛一尾被渔民打捞上岸的鱼,那么无奈,拼命挣扎,承受生命之重。或许,病痛仿佛腊梅花在寒夜里一瓣瓣打开,迎着风霜,忍住痛楚,使生命之花更加顽强,开到暗香弥漫。   此刻,我就这么一动不能动地躺在单人床上,腹部是空的,瘪的,被多层纱布缠绕,捆绑。伤口有种火辣辣的痛感,像有无数的针尖在上面刺绣。我明白,麻醉剂的药效已消退,接下去,我必须忍受那手术后的剧痛,或许可以打一针止痛针,但听别人说,最好别打,对刀疤愈合不好。后来才知这个说法也不正确。   我只能眼睁睁地望着窗外的苦槐树,那些紫色的花瓣里星星点点的黑色,如同一只只蚂蚁,让我感到难受。我让母亲把窗留一道缝,想闻闻那花香。母亲说,月子里的女人不能被风吹,不可以着凉,会落下头痛病根。我固执己见,说,这都夏天了,还有什么冷风。母亲没办法,只能按我要求将窗打开一些。   我微微闭上眼,在这淡淡的苦涩香气里,忍着疼痛,走进了一片春天的竹林。   这是一个竹子繁衍生命的季节。我环顾四周,林子很深,可以嗅到一股清香味,湿润的泥土上拱出许多褐色尖状物,像一个个小动物毛的脑袋,毛茸茸的,顶部绿叶上闪烁着水滴的光芒,亮得剔透。这些小笋,就是一个个新的生命。它们原本是一个个幼芽,潜伏在泥土里,顺着土层的方向,历尽严霜冰雪,质地坚韧,没有鲜艳的色彩,无声地破土而出。它们带着新生的疼痛,无怨无悔,它们是执著的,繁衍生息,一大片,一大片,在大地上生根茁长,蓬蓬勃勃。   我的疼痛在加剧,有冷汗冒出。母亲要紧关窗。我想到了分娩应该是女子生命之花的绽放,一刹那的绽放,疼痛着,幸福着,这是人生灿烂的花开,尽管,这样的痛,是撕心裂肺的。   我腹部的阵痛是在十五日晚上,丈夫带我去镇卫生院的妇产科登记住下,开始为我做产前检查的是一位年轻女医生,她说我这是宫缩,先观察,而我的骨盆有些小,只要婴儿不到六斤是可以顺产的。深夜,我的阵痛厉害起来,间歇时间在五分钟左右,丈夫陪我去医生办公室,值班医生是个年纪大的,她给我检查后,说,医院吧,骨盆小,必须剖腹产。然后,给我们开了转院证明。   我们连夜赶到市一院妇产科,办好手续,我住进待产室,值班医生给我作了检查,这会儿,疼痛有些缓转。他便说,现在医生都在休息了,明天早上上班后动手术。这个夜晚,是我一生中经历的最为漫长的黑夜,我经历着疼痛的煎熬,盼望天明,我腹中的小生命不停地挣扎,让我痛得无法忍受。终于等到医生都上班了,我忍不住叫喊,求他们快给我剖腹。可一个年纪大的女医生说,如果小孩不满六斤可以顺产的,这样,就让我继续承受着巨大的剧痛。可羊水也破了,还是不能顺产。临近中午才把我推入手术室。   我被抱上手术台时,已神志不清,我只记得浑身发抖,手脚冰冷。有个实习的男孩,坐在我头的一边,微笑地看着我,还按住我颤抖的手,让我内心安定许多。我隐隐约约地听到几个医生在说着话,但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讲什么。我只觉得生小孩和进地狱没什么两样,似乎死了一回,尽管我对地狱只是一种抽象化的认识。   当我听到两声清脆的“哇哇”哭声时,医生说,女孩。他们没有把我的女儿抱给我看,大约我那会儿眼睛紧闭,脸色苍白,死了一般,他们怕吓了我的女儿吧。后来才知道,女儿出生时体重六斤六两。那时,医院不让小孩和大人一起住病房里的,先放在婴儿室,由医院养育三天,到第四天,才能一个个送到病房。当我看到婴孩们被薄毯子包住的样子,不由得联想到春天竹园里的小笋,那形状,太逼真了。我笑起来,腹部一阵抽痛,可是,这种痛,痛得快乐,痛得骄傲。尤其是看到襁褓中女儿粉嫩的小脸,胖嘟嘟的,更是怜爱欢喜。以后,每天有三次抱她,给她喂奶,此时,我才真正体会到,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分娩是一次重生,而孩子如花,这样的花开是生命之歌。我痛,并幸福着。   花开花落,是一个轮回,是生命的过程。后来,奶奶的离世,让我对死亡产生一种切肤的痛感。我觉得,生命的终点是缠绕在死亡线上的休止符号,意味着一切因生带来的痛苦就此脱离,去到一个极乐世界。多年来,会梦见我的奶奶,看到奶奶和一棵开花的苦楝树。在这样的梦境当中,死亡并不可怕,生死轮回是自然规律,如同夏花,它的灵魂活着,是一种生命终极的美。   “灵魂的永远自由,存在于爱之中;伟大的东西,存在于细微之中;无限是从形态的羁绊中发现的。”生命坚守爱的信仰,灵魂才能得到升华。人类最崇高的生命就是绽放爱的光芒。当现实生活承载着痛苦和困惑时,内心深处的那份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依旧静悄悄地开着,开到心力交瘁。面对有缺憾的人生境遇,内心仿佛夏天被风吹落的花朵,总会隐隐作疼,那是一种怜爱之疼。花,纵然坠落,但它们“化作春泥更护花”。   如今,我的腹部依稀可见一条不算硬的刀疤,像一串白色的碎花,也许,把它比作槐花更为贴切。偶尔,因为疲劳,因为生病,会有轻微的疼痛感。它,是一道生命重生的门,是我女儿来到这个世界,使我成为一个母亲的,幸福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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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夏花

---我读张爱玲

读大学时,我就喜欢张爱玲的文章,她那冷峻而峭拔的笔墨,以一种近乎冷酷的悲剧感,叙述着一个个悲凉的传奇,写尽了旧上海男女的情与爱。读别人的文章,你获得的是知识,而读她的文章,你感悟到的是文字的灵动和生命的气息,有时会有一种触及灵魂的痛意,在张爱玲静美、孤独的文字间,流淌着的是曲折苍凉的流年,悲欢离合的故事,如同尘世中一面透亮清澈的镜子,让你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使你明了他人的灵魂,自私与空虚。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十八春》、《倾城之恋》,我曾迷恍流连过多时,爱屋及乌,我也痴痴地迷上了张爱玲传奇般的一生。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显赫繁华的旧日和绝然落寞的情感世界,在流年岁月中,深一层浅一层,悲酸而凄怆。童年的困惑,亲情的缺失,使得她的性情独立孤僻,文章特立独行,天然一段风韵,尽染依依别情,近之,惊艳不已!张爱玲有篇小说叫《色戒》,写尽了男女间最本质的感情,有人说这篇小说影射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故事,我细读之,也觉得颇有情理。张爱玲会爱上胡兰成,被很多人理解为女子初涉情事,完全是盲目的,昏晕的,我且认为若说是错爱倒可,若说盲目,风华绝代的才女张爱玲写尽了男女之情,不可能不知茫茫外滩,情归何处,或许只能用一个“缘”字来解释。文学上,张爱玲是奇才,而在对待爱情婚姻上,像她般的女子堪称大众化,平民化。都说女人不该爱上浪子、赌徒、酒神,花花公子,可现实中,女人往往最迷恋这类人,这真应了一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出身高贵的张爱玲,奇装炫人,历尽繁华,终因爱而空眷恋。

曾几何,张爱玲穿着绸缎真丝的旗袍,身上佩带“恍荡恍荡”的各种首饰,奇装异服,,彩绣辉煌,穿过幽静的上海小弄堂,身后跟着的是一大群调皮捣蛋的小孩,嘻嘻哈哈的小孩们,认定她是神妃仙子,来自天界。张爱玲乐于别人的艳羡,她曾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携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她借《金瓶梅》里对孟玉楼的描写来概括自己:“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如此才女奇人张爱玲,错就错在爱上了胡兰成,她曾幽怨道:“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一杯毒酒,心甘情愿地,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这就是看待爱情胜过生命的张爱玲,一意孤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知不知”,如此孤芳自赏的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掏心掏肺,絮语不休。要论文章,胡兰成还真最配张爱玲,一个才子,一个才女,两人一见如故,文笔都美如诗文,若成红颜知己,必定琴瑟和谐,若谈婚论嫁,胡兰成毕竟是风流才子,张爱玲只知其一,不懂其二,天才的她只在文章上,而在茫茫情海之路上,终在劫难逃,她自己毁了自己的一生,也让深爱她的读者不知少看了多少本诸如《倾城之恋》之类的传奇,真是遗憾之极。

她曾说:“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话,也许是她内心深处一种苦涩的回味吧?所有的伤痕,所有的痛楚,只能一个人默默地藏于灵魂深处。“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犹记得那个凄凉的画面,胡兰成来送她,天正下着大雨,离情凄凄,爱恨悠悠。她叹口气道:“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这场雨,冲刷了他们曾经的“倾城之恋”,张爱玲已了然“岁月静好,一世安稳”早已是遥远的记忆,褪色的谎言。她这一生最美的爱情,已经走到了辛酸的尽头,再有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繁华落尽铅字存,孤傲一世爱传奇”,追求“唯美”爱情的张爱玲,就这样抛却了追捧她的读者,避开了深爱的胡兰成,悄然离开大陆,远涉重洋,深居简出,不再见任何亲人,友人,读者,留下了谜一样的后半生。

我理解张爱玲的逃避,但我理解不了她走之前为何还要给胡兰成寄去那三十万大洋的稿费,然后终身不相见,真是谜一样的女人,情深如此,情绝又如此。岁月和沧桑,使花样的年华变成了一团枯木,没有计较了,没有风声鹤唳了,也没有了花红柳绿,只留下了这只有风骨的枯木,身寂寂,心寂寂,红颜已是薄命,徒留一声叹息。“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用她自己的话语,来解释她内心深处的情与爱,我想最为精妙不过了。花草依旧,岁月静好,可安抚不了生命一次又一次被轻薄的疲倦和孤独。张爱玲头也不回地远走他乡了,不论她的作品,张爱玲本身就是一个现实版的传奇。

喜欢一个人,就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张爱玲仿如那朵开在夏日里的莲花,带着永远的艳丽和芳华,开得缤纷绚烂,开得超凡脱俗,倾其一生,只在滚滚红尘中,留下了淡淡的泽华,淡淡的芬芳,从此这朵花就这样凋敝枯萎了,凋零的不仅仅是她的爱情,还有他艳极一时的才情,她再也没真正爱过其他人了,直至一个人在美国孤独地离世。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就是风华绝代,才情一世的张爱玲,爱悠悠,恨悠悠,一曲悲情漂江湖,一手写尽情依依,独自垂泪,兀自轻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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