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男子闯红灯被撞骨折脑震荡我为什么

导语

在人行道处,闯红灯的电动车撞上了对向左转行驶的面包车,电动车车主脑震荡,肋骨骨折……但是!他还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为什么劝你不要闯红灯!因为....有些事情变了!

先说新闻:11月12日7时51分,在国道与德鑫路交叉路口,由北向南方向的红灯已亮起,一辆行驶至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却没有停下来。

贺兰县交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当时路上倒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码数表显示14km/h,驾驶员受伤已送医。

面包车驾驶员称,事发时他正按信号灯指示正常行驶,由于对面车开远光灯,他并未看到对面有电动车行驶过来,之后便发生了事故。

现场勘测完毕后,医院,但此时电动车驾驶员已丧失意识。

随后经医生诊断,电动车驾驶员为脑部轻微出血,肋骨骨折,目前已恢复意识,病情有所好转。

民警随后调取监控后发现,该起交通事故由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所致,所以按照《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他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药费,还要承担对方车辆的损失费。

*新闻来源:银川晚报

下面是小四儿之前整理的一篇内容

同样可以用于这次的新闻——对于部分国人来说

过马路想走就走

根本就不管红灯还是绿灯

这就是所谓的

中国式过马路

不再“弱者有理”,闯红灯可能负全责

然而,我们不能再给闯红灯者“自信”了!

在今年6月13日发生的一起事故中

撞人的一方完全无责

人民日报这样说:

回顾这一事件:6月13日,义乌苏溪镇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54岁的庞某载着妻子

骑电动车闯红灯

被一辆出租车撞到住院治疗

交警给出结论

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

违规驶入机动车道

负全部责任

然而被撞的一方却死缠烂打:

不管怎么说我们被撞伤了

出租车有保险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说法交警怒怼:

哪一条法律规定的?

那些闯红灯的人后来都这样了

总有侥幸心理

选择铤而走险

事没发生之前谁都不会太在意

但如果真的出事了

那往往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记住你不是超级玛丽

你只有一条命

前方高能预警

所以请记住

中国已进入一个高层次法治时代

人人都应该尊重法律

保护弱者≠没底线的纵容

不是谁弱谁有理

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千万别再闯红灯了!

转自:银川晚报、网络

声明:部分资料为转载内容,文章版权归原作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平台只提供转载参考

本平台拥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北京治疗白癜风哪家医院好呢
北京比较好白癜风专科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nanheshia.com/nsst/459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